关于给予李立等21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3-28浏览次数:1573

各系、所、科室、中心:

    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部于2019年2月25日至3月8日对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办学)15、16、17级三个年级外教课上课考勤进行检查,以下同学旷课情况严重,具体名单如下

李立,男,学号:1750722013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28学时。

杨龙鑫,男,学号:1750722064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24学时。

朱逸,男,学号:1750722043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20学时。

李爽,男,学号,1750722054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20学时。

周雅承,男,学号1750722017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20学时。

卢雨柔,女,学号:1750722003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16学时。

胡天龙,男,学号:1750722058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16学时。

李千鹤,女,学号:1750722007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12学时。

杨鑫,男,学号:1750722018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12学时。

杨心雷,男,学号:1750722056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12学时。

汪天宇,男,学号:1750722069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12学时。

卢维,男,学号:1750722025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12学时。

赵文博,男,学号:1750722026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邱诚,男,学号:1750722057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刘威,男,学号:1750722039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丁开穗,男,学号:1750722005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1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周家豪,男,学号:1750722004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余晨阳,男,学号:1750722078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骆云飞,男,学号:1750722067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胡传林,男,学号:1750722044,17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(中外合作)2班,累计旷课8学时。

    为严肃校纪校规,警示和教育广大同学,根据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给予李立,杨龙鑫,朱逸,周雅承,李爽五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八个月,给予卢雨柔,胡天龙,李千鹤,杨鑫,杨心雷,汪天宇,卢维七名同学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六个月,给予赵文博,邱诚,刘威,丁开穗,周家豪,余晨阳,骆云飞,胡传林八名同学通报批评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物理与机电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3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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